網上現辱罵法官言論 律政司轉介執法部門跟進

本土前缐發言人梁天琦因暴動罪判囚6年後,有網民以辱罵主審女法官,律政司發言人今回應指律政司已將相關事件轉介有關執法部門跟進。但必定會依據《檢控守則》及適用法律和相關證據公平地處理,並會繼續與執法機構跟進相關事宜。

在網上被普羅大眾市民指罵的過街老鼠- 法官彭寶琴

 

擁有三個法律學位的Pierre Lam: 法官當然鬧得啦!

“對法官作任何人身攻擊,惡意或侮辱性批評,或作出任何會損害司法獨立或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,絕不容許。”
根據呢?普通法定係成文法?邊條?案例有無先,拿出來等我研究下先,我有言論自由,鬧普通人不犯法的說話點解鬧法官犯法? 法律依據係什麽? 咪抛我浪頭,我有三個法律學位架,用法律講服我先,唔該。
Share 海外網民説話得唔得? 嗱嗱嗱,睇清楚律政司段野 無話唔得架。
任由網友留言批評版主有無事先,你無話有事即係無事啦 ! 我唔理留言講乜架 !
講事實何來法律責任? 講人個仔吸毒,講人老婆無仔生,講人老公早死,係無品,無品係道德問題,同法律無關架。道德同法律無關架,駛唔駛我同你補習法理學? 有無讀過 Hart v Delvin Debate。
件案已審完,鬧法官亦無法影响结果,所亦無防礙司法公正的問題,我好多話就係等審完先屌,放心大屌特屌,吹咩 ?

其實藐視法庭,一向只適用於法庭內,而不適用於法庭外的批評。至於有人話早前劉馬車網上辱罵感化官而被判入獄。首先感化官不是法官,感化官的職責是幫助寫報告令犯人可以用社會服務令代替牢獄之災。所以他在網上辱罵感化官,感化官自然覺得他不適合社會服務令,才被判入獄。

網上恐嚇辱罵法官言論或涉藐視法庭?

陸偉雄:如市民恐嚇警察或執法者,警方在立案後經過調查、搜證,會再評估現時持有的證據,顯示涉案者可能干犯哪條罪行,才會提出控告。

所以批評,辱罵,咒罵是沒問題的。例如你可以祝福佢死全家,卻不可以說要殺佢全家,這就是分別。在法庭外,而且案件完結時,是沒有藐視法庭,只能以恐嚇罪把你入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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